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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徐博、张晓松)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金维刚认为,国务院决定连续第六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彰显了中央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这不仅在我国是空前的,而且在国际上也是独树一帜的。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金维刚表示,多年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中央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自2005年起,国家已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经落实到位,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比上年1100元增加134元,其中普遍调整增加122元,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显著提高。这次国务院决定从明年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后,还要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正常的调整机制。
金维刚表示,中央政府决定连续六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得到了广大企业退休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充分肯定。另一方面,连续六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也对一些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带来很大压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养老金制度属于两种不同的制度。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的调整机制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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