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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如何让自我保护?辽宁省公安厅昨日针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发布第44期治安播报,提出了六点注意:
一、自孩子懂事起,帮助他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首先从开始,告诉他们除了、、幼稚园老师和医院体检的医生等可以信赖的人,不要轻易让他人触摸自己的身体。
二、孩子一人在家时,要关照孩子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要从猫眼看清来客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如果是陌生人来访,就要告诉孩子,不要应门和开门;如果万一应了门,可问他是谁,并假意呼叫大人;另外,不要告诉陌生人任何事情,就说爸爸妈妈在忙其他事情,没空来开门,请他下次再来;最后,如果陌生人还不离开,可以打电话给邻居或报警。
三、在逛街或游园时,要告诉孩子:走丢了,可以马上到广播室和找警察叔叔,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跟陌生人去找大人,防止被坏人拐骗。
四、园和小学低年级需要家长接送的学生,一定要告诉孩子万一约好的时间家长没有到或者平时有陌生人来接送,千万不要因为回家心切或贪玩等跟着走,必要时可以返回学校请老师帮助辨别。
五、告诉孩子不要喝陌生人给的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要及时打110报警。
六、告诉孩子要记住地址及的工作单位、电话号码,以防意外发生时可以及时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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