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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拟提拔重用的白秀丽等96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2年9月11日起到2012年9月17日止,共7天。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公示受理部门:中共兰溪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地址:兰溪市府前路81号市党政中心612室;邮政编码:321100;受理电话:12380;。
中共兰溪市委组织部
2012年9月11日
公 示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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