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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安排2014年度投资计划,积极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科学谋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编制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实施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
(一)编报范围
按统计口径要求,分为一、二、三产业。
(二)编报条件
1、单个项目总投资必须达到500万元以上;单个项目投资达不到500万元的可按类别打捆后,总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
2、列入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项目,当年能够开工建设。
3、列入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的续建项目,当年投资不少于100万元以上。
(三)编报要求
1、各镇乡、街道、开发区投资总量安排应当在上年度考核基数上有30%的增长。
2、列入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必须报经项目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才能计入有效投资考核。
二、2014年重点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1、市重点建设项目(除工业项目外),由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镇乡、街道、开发区同意后,报发改局。
2、市重点工业项目,由市经信局负责提出实施计划。
3、申报省411项目和省、金华市重点建设项目,由项目办提出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上报。
(二)市重点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模标准
农林水项目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能源、交通项目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工业项目投资3亿元及以上,社会发展项目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商贸业、总部经济投资3亿元及以上,旅游业、现代物流业投资1亿元及以上,社区、文化、科技、信息服务业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
(三)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已列入2013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当年未竣工的,下年度投资额不少于总投资的30%,且剩余工程量1000万元以上,方可作为2014年的续建项目。
2、新建项目必须具有一定前期工作深度,且当年6月份以前能够开工建设。其中审批类项目应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类项目应获得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备案类项目已经向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已获得选址(规划)、环保、土地、能评等行政许可。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
政府性投资计划分实施和前期二大类:
(一)实施类项目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单个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符合专项规划要求,前期工作扎实,政府性建设资金基本落实,且当年6月份以前能够开工建设。
(二)前期类项目
前期类项目可作为实施类项目的预备项目,分为一般前期类项目和重大前期类项目二类:
1、列入一般前期类项目,政府投资必须5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专项规划要求。
2、列入重大前期类项目,为上年度已列入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未能完成的项目,以及符合市重点项目认定标准的新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计划编制工作。为加强计划严肃性,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发改部门原则上不予以立项,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安排建设资金,国土资源部门原则上不安排项目建设用地。
2、乡镇、街道在上报项目时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3、项目编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10月25日前报市项目办,附送电子版。
联 系 人:朱 鲸 联系电话:88929617
工作QQ:370353202 传 真:88929610
附件表格可到兰溪市发改局网站(http://fgj.lx.gov.cn)《表格下载》中下载。
附表1: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表2:2014年重点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表3: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表4:2014年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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